三月爱情芳华里项目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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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1、本项目推广名为“爱情芳华里”,备案名:爱情芳华里小区;项目地址:太公岛一路南、山海天路东;营销中心地址:东营路与海天二路交汇处;开发商:日照市东港区爱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09091号、2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10155号、3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10154号、6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103025号、7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10153号、8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12058号、11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05046号、13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07063号、14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07064号、15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07001号、16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04012号、18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07002号、19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04013号、21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04014号、22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04015号、地下车库A区预售许可证:(日)房预售证第202011128号。
2、本宣传资料中数据截止至2021年3月30日;
3、本宣传资料相关文字、图片及建筑设计效果图是对项目所做的示意表现,仅供参考;
4、本公司有权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不再另行通知。
5、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6、本宣传资料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代表出卖人对此做出了承诺;
7、本宣传资料中关于工程实景照片的呈现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仅供参考;
8、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本资料所发布内容为2021年3月30日前的信息,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较新资料;
9、最终标本标准详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图则;
10、本宣传资料对项目周边环境、交通、教育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介绍,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了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11、本资料相关内容如有更新,请以较新资料内容为准;
12、部分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如有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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