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又有2个村土地将被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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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征预公告〔2021〕32号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日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项目建设,类型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一位置范围:秦皇岛路以北、重庆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大岭三村、北京路街道前崮子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6日,由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位于奎山街道大岭三村、北京路街道前崮子村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日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 12月30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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